千金药业河西制剂车间制冷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发布时间:2026.09.01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千金药业河西制剂车间制冷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概述:本项目涉及千金药业河西制剂车间制冷系统管道、冷却塔等设施更换及控制系统改造。

2、项目名称:千金药业河西制剂车间制冷系统改造项目

3、项目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

4、施工内容:

4.1、冷冻水管道系统更换;

4.2、冷却塔更换;

4.3、系统群控;

4.4、水泵变频控制;

5、以甲方安排的具体内容为准

6、工期要求:根据甲方要求

7、项目规模:暂定346.6万元

8、项目内容:千金药业河西制剂车间制冷系统改造项目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设备单位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生产或销售相关内容;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4、提供一个及以上制冷群控系统相关项目案例。

3.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提供一个及以上制冷系统管道改造相关项目案例

3.2.4、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违约行为。

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尚未解除的不得参与投标。

5、本项目组至少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项目组成员需提供相关证书,项目组成员需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用工合同以及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将本企业的下列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我司专用收件箱qianjin88866@163.com。由我司生产设备部对报名资料按照公司内部流程进行预审,通过预审后的投标人确定为合格投标人

1、营业执照(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下同。);

2、相关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

6、代理人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7、提供群控改造项目和制冷管道改造项目相关业绩证明(合同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则只需提供上述1、2、3、4、7(同时提供联系电话、邮箱)即可。所提供报名资料需要签字或盖章完整,真实有效,否则不符合要求,视为预审未通过。

五、招标文件发放途径:

我司联系人将通过邮件形式将电子邀标函发放给合格投标人。(通过公司实力及案例考察准入供应商库)

六、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13217168879

联系邮箱:qianjin88866@163.com

八、重要声明

1、项目性质声明:本项目为我司内部自主组织的邀请招标采购活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适用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程序性规定。

2、自愿参与原则:受邀单位系自愿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参与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制作费、差旅费、咨询费等)均由受邀单位自行承担。无论是否中选,我司均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义务。

3、信息保密义务:受邀单位应对在招标过程中获知的我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

4、诚信参与要求:受邀单位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司有权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结果确认方式:本次招标结果不再另行在网站公示。我司将以【邮件/微信/其他方式】向投标单位告知结果。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